2016年3月8日,中国道教学院教师职称评审会议在北京召开。中国道教协会会长、中国道教学院院长李光富道长,副会长兼秘书长张凤林道长,副会长黄信阳道长,副会长、道教教育委员会主任张金涛道长,副会长、中国道教学院副院长孟至岭道长,副会长、道教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吴诚真道长,副会长吉宏忠道长,副秘书长周高德道长,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章伟文,中国道协道教文化研究所副所长尹志华等10位职称评审小组成员出席会议,参与评审。张凤林道长主持此次会议并介绍了会议商讨的有关内容,张金涛道长宣读了《全国道教院校教师职称评审聘任办法实施细则(试行)》、《全国道教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小组工作规则(试行)》两个规定办法。随后工作小组成员根据申请人情况发表评审意见、进行表决,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,全票通过了中国道教学院于明亮、崔黎明、殷鸣放、刘杨、林永峰、羊洲廷、林贵泼、郭硕知等8名教师的职称资格。
会上,评审小组各成员结合全国道教院校发展的实际情况展开积极讨论,对两个试行办法提出修改意见,希望规范、细化首次评审程序。最后,李光富道长作总结发言,提出要严肃认真对待评审工作,为培养道教学院老师负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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